十大亮点 ||成功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工作部门
党委(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工处。
工作内容描述
2018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表彰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我院被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党委(院长)办公室、学工处联合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材料申报。党委办公室负责初稿拟定,办理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的审查意见,学工处完善学院民族文化建设图文资料。
党委宣传部积极配合学工处,做好申报材料的修改完善,以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工作亮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少数民族地方高校的教育作用,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繁荣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终审:gxxdxcb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