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校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喜讯:我校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日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我院榜上有名。
2016年以来,我院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作为“十三五”时期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桂事管发〔2016〕18号)精神,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院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了河池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发展,取得明显效果。
据悉,国家级评价验收小组将于2018年9月对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单位进行全面审核并实地抽查复核,对核查达标的公共机构授予“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