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我院党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院党委宣传部讯 1月6日下午,学院党委在第二学术报告厅召开学院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会。党委书记韦伟松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学院院长黄绍光、纪委书记冉景峰、副院长冯忠伟及学院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副院长韦胜东主持。
会上,韦伟松书记指出,10月下旬,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纪律、新要求。《准则》中简扼明要的八条自律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条例》细化了党员8小时内外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修订充分落实全面依法治党的要求,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以及“纪在法前”的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领导干部和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自觉遵守,严格执行,要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生活实际,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三是要加大宣传,强化监督,将《准则》和《条例》发至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营造出严守党规党纪的浓厚舆论氛围。
副院长韦胜东、纪委书记冉景峰还分别在会上解读《领导干部个有有关事项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