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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获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09 14:36:03 浏览次数: 【字体:
      我院教师获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
 
    本站院长办公室讯(莫春燕)日前,从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区参加第49、50期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院考核结果的通知》(桂语办〔2012〕2号)获悉,我院外国语系匡华老师获得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
    经自治区语委办考核、推荐,匡华老师参加第四十九期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考核培训班,经过严格考核顺利获得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这是我院教师首次获得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分为国家级测试员和省级测试员。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申请国家级测试员证书者,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两年以上省级测试员资历,具有一定的测试科研能力和较强的普通话教学能力;还需经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推荐,并通过国家测试机构的培训考核后,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国家级测试员证书。
    我院一直十分重视在教师、学生中推广与运用普通话,也非常注重普通话基础上的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匡华老师获得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成为全国四千多名国家级测试员中的一员,这对于学院进一步推广普通话教育教学具有实质性的意义,还能进一步扩大学院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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