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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统计调查表填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9 15:16:13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9〕345号)文件要求,即日起我院将启动2019年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2019年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由院长办公室牵头统筹组织,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培训部、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处、图书馆、教育系、信息与电气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等部门选派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内容

请相关部门按照《2019年高等教育统计调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中的任务分工,根据要求填报相应数据。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 9月11日,召开工作布置会,组织学习《广西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学习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主要内容,并根据《2019年高等教育统计调查表模板》做好填报工作任务分解。

(二)9月20日,院办、教务处、人事处、后勤处完成基础数据录入。

(三)9月30日,招生处、学工处及各培训单位完成新生人数、补录人数、报到人数收集、整理后,完成数据录入。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填报数据,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要求加盖部门公章,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填报人签字。

(四)10月8—10日,党委办公室对上报数据进行检查、整理,返回待修改数据。

(五)10月11—12日,党委办公室导入统计数据,进行检查、核对,上报学校领导审定。

(六)10月14日,提交学院高基报表及增幅超过20%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是评估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工作,采集的数据将作为学校质量常态检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确、按时完成数据填报任务。

(二)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部门主要领导应为数据填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提交的数据材料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各部门应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数据填报工作。

(三)数据填报工作中要注意各项数据的采集质量,加强核查,保证采集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填报的数据要注意和上一年的数据相衔接,如有数据增减超过10%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院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2102260

附件1:高等教育统计调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2:2019年高等教育统计调查表填报指南.doc

附件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pdf

终审:gxxdy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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