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6 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转发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6 年
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6 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16〕259 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该项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学生做好宣传工作。
学院人事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