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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专项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10 15:27:1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

利用专项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河池市商务局联合下发的《河池市公共机构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河事务发〔2013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我院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建立比较完备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活动开展时间:

20131011下午16001700

二、专项活动范围: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三、专项活动内容:组织实施一次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活动,旧商品回收重点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节能灯、废铅酸(锂)电池、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电风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影音设备等。由旧商品回收单位上门回收,根据回收品种实行有偿回收和免费回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进行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加强知识普及和教育,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使之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如不妥善回收和处理,不仅是资源的极大浪费,更会造成环境污染。要加强全民参与意识,把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延伸到社区、家庭,让“清洁家园”活动在本次活动中得到拓展。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在20131011日下午16001700把本单位的废旧商品集中在第一办公楼103房门前,按时完成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任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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