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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4 15:09:48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院“院政[2008]29号”文件,现进行各部门相关人员的话费报销工作,请各部门将话费发票以部门为单位整理好,于5日下午下班前交到院办潘杨处。

一、备注:1.各部门按照下表进行填写,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发票上须是本人姓名,时间段为2012年下半年,票据背面要写上经手人及证明人。

3.上半年未报的,现报10个月,并于备注栏注明。

二、电话费补贴标准

(一)院党政领导,每年报销话费12个月,每月100元。

(二)副处级领导,每年报销话费12个月,每月80元。

(三)党委委员,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每月60元。

(四)部门中层正职领导,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每月50元。

(五)部门中层副职(包括助理、负责人)领导,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每月40元。

(六)教研室主任、系团总支书记,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每月20元。

(七)小车司机,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每月30元。

(八)辅导员(班主任),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管理学生200人以上者,每月30元;管理学生100-200人者,每月20元;管理学生100人以下者,每月10元。

三、附表:

部门

姓名

职务

话费补贴标准(XX*5个月)

备注(系部辅导员、班主任要注明管理学生数)

合计

            (元)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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