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通 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院“院政[2008]29号”文件,现进行各部门相关人员的话费报销工作,请各部门将话费发票以部门为单位整理好,于5日下午下班前交到院办潘杨处。
一、备注:1.各部门按照下表进行填写,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发票上须是本人姓名,时间段为2012年下半年,票据背面要写上经手人及证明人。
3.上半年未报的,现报10个月,并于备注栏注明。
二、电话费补贴标准
(一)院党政领导,每年报销话费12个月,每月100元。
(二)副处级领导,每年报销话费12个月,每月80元。
(三)党委委员,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每月60元。
(四)部门中层正职领导,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每月50元。
(五)部门中层副职(包括助理、负责人)领导,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每月40元。
(六)教研室主任、系团总支书记,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每月20元。
(七)小车司机,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每月30元。
(八)辅导员(班主任),每年报销话费10个月,管理学生200人以上者,每月30元;管理学生100-200人者,每月20元;管理学生100人以下者,每月10元。
三、附表:
部门 |
姓名 |
职务 |
话费补贴标准(XX元*5个月) |
备注(系部辅导员、班主任要注明管理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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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元) |
院 办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