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效传达学院信息新规定的通知
关于高效传达学院信息的新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学院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并得到很好落实,现对按时收看学院网页发布的重要信息作如下要求:
1、院属各部门、各单位至少指定一人为“本部门学院网站信息传递员”,并于2012年11月15日下午5:00前将网站信息传递员名单、电话报院办潘杨同志处。
2、网站信息传递员每天上午11:00以前,每天下午4:00以前必需上一次学院网站首页,认真阅读当天学院下发的重要信息并负责传达给本部门相关人员。
网站信息传递员是学院重要下发信息的传递者,是部门信息传达第一责任人,传递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质量将影响部门工作水平,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网站信息传递员的挑选及报送工作。
今后,非突发或紧急情况,学院不再逐个打电话通知相关信息。
党办、院办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