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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27 10:25:2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448日放假,共5天。其中,44(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5(星期四)课程调至331(星期六),46(星期五)课程调至41(星期日),47(星期六)、48(星期日)为“双休”日。330晚上星期二的晚自修,331晚上星期四的晚自修,48照常上晚自修,其他时间不变。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系和学生工作处要在“清明节”前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特别是以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骗(特别是防传销)、杜绝学生下河游泳、严禁擅自集体出游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同时,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炮竹、孔明灯等危险品。做好个人健康与安全防护工作,保管好个人财物,做文明大学生。

2.法制保卫处和有关单位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火、防盗、防事故;后勤管理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水、电供应等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清明节期间,教职工外出扫墓要注意防火和交通安全。各部门、单位领导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法制保卫处值班电话:28381102101110

4.请院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计算机网络中心、法制保卫处做好值班安排工作,将值班表统一交到院长办公室。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一二年三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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